北海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市直属幼儿园招生管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市直幼儿园招生学校有北海市机关幼儿园、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北海市第七幼儿园。
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北海市第七幼儿园招收的适龄儿童不限制户籍所在地。
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对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学位剩余较多的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招收2-3岁幼儿,有条件的可开设托班。
1.2025年6月30日—7月4日,逾期不予报名。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涠洲岛分园招生时间视园舍改造情况确定。
2.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根据儿童实际情况,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后,根据幼儿园规定的时间,携带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核验材料合格者由市招生考试院、市直各幼儿园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网页、相关幼儿园公告宣传栏等公示三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方能参加电脑随机抽签。
报名结束后,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所报读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即直接确定为该幼儿园拟录取对象。
报名结束后,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所报读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将在8月上旬根据所报读幼儿园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为该幼儿园拟录取对象。
经审核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由市招生考试院、市直属各幼儿园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网页、相关幼儿园公告宣传栏等公示三天。
(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如对幼儿园报名、录取工作有疑问的,请向相关幼儿园咨询:
1.北海市机关幼儿园地址:北海市广东南路公务员小区以西、南京路以东。咨询电线.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地址:海城区解放路15号。咨询电线.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地址:海城区和平路西祥毛里21号。咨询电线.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地址:海城区新安街光明里5巷2号。咨询电线.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地址:银海区湘潭路6号。
.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以南成都路以西。咨询电线.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地址: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东南侧。咨询电线
。(二)为加强对我市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设立招生政策咨询和违规招生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政策咨询,受理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报名咨询电线。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不执行“限报一所市直属幼儿园”规定的,或同一人重复报同一所幼儿园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市直属幼儿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及其监护人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巧立名目以设置特色班、兴趣班吸引招生;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九
为做好今年市直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
市直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的有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市涠洲实验学校等四所学校。
(一)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与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报名条件为以下之一:
(二)市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采取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的招生方式。报名条件为以下之一:1.具有海城区户口,对外语学习有兴趣爱好和发展潜能,口齿清楚,语言表达能力强,听力正常的适龄儿童。2.户口和父母一方的房产
市实验学校北海大道以北、广东路以东(不含广东路)、湖南路以西(不含湖南路)、长青东路东以南(不含长青东路东、东海市场)的湖海路(含海洋研究所以西)、铜鼓里、铜鼓岭、翟屋西、深圳南路(市
、聚宝苑)、华海小区等路段内。注:以上路段不含马路一线地段(北海大道除外)。
2.因各片区生源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市招生考试院可能会对各学校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3.学校招生范围的边界线以道路的中心线为边界线。
,于6月16日—20日(每日8:00-22:00)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可直接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选择“小学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根据提示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
(二)所需提交的材料1.户口簿。如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出生证明。2.预防接种查验证明。3.居住证明。(1)海城区户口学生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
①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缴纳至2025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水电费缴款凭证。(2)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
①学生父母一方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一方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3)报读市涠洲实验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一方持有的由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口属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父母一方的在涠洲镇的房屋所有权证。②父母一方在涠洲镇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
4.报读市涠洲实验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一方的务工证明(可为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1)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注册地在涠洲镇至
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2)父母一方在涠洲镇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需附上用工单位出具的缴纳至2025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海城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凭证)。
市直学校小学一年级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与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相结合、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等三种录取办法。(一)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的录取办法1.海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根据“学生与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住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已购
但未正式交付使用或未实际入住的不符合“三一致”原则),按学校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分配入学。2.报读市涠洲实验学校的,录取先安排学校招生范围内具有海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统筹安排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超出招生计划数的,按先长后短的原则,优先录取
居住和工作年限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二)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与划片制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在完成海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的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录取后,学校仍有空缺学位的,对已在网上报名且
,经学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即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对象。2.电脑随机抽签录取。
,经学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进行电脑随机抽签,确定为拟录取对象,拟录取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即正式录取。未能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海城区教育局或银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及投诉违规处理(一)为加强对我市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设立政策咨询和违规招生举报电话,接受适龄儿童、家长和社会各界招生政策咨询,受理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
如发现有违反招生规定行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1.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实际住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2.在招生期间,招生学校将违反招生规定的适龄儿童档案退回市招生考试院,并取消该适龄儿童在该校的录取资格,由所属辖区教育局另行分配。
适龄儿童接到招生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后,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凡是未按时到校注册的,视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主动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九
(一)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公开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市招生考试院和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十、附则
自2018年起,实行同一个户口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即同一个户口地址,五年内只能有一名学生享受按招生范围分配到同一所学校入学的机会(多
符合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如军人、优秀人才等)可于报名前到北海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或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海市工信局、北海市科技局、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对口科室咨询具体事宜。
为做好今年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的有市第一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五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九中学、市第十中学、市第十一中学
学、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市涠洲实验学校等十三所学校。
(一)市第一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五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九中学、市第十中学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的招生方式。报名条件为以下之一:1.海城区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2.小学应届毕业的、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父母在海城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市第十一中学、市第十三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与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报名条件为以下之一:1.海城区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2.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三)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采取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的招生方式。报名条件为以下之一:
1.海城区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2.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四)市涠洲实验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的招生方式。报名条件为以下之一:
东至(由北向南)广东路→体育路→公园路→长青东路→文明路,南至北海大道,西至四川路,北至海边。
东至铁路沿线,南至(东南向西北)南珠大道→西南大道→湖北路→重庆路→上海路→北海大道→湖南路,北至海边→向海大道。
东至(由西北向东南)湖南路→北海大道→上海路→重庆路→湖北路,南至西南大道,西至(由南向北)北京路→北海大道→文明路→长青东路→公园路→体育路→广东路,北至海边。
1.东至南珠大道,南至铁路沿线,西至西藏路,北至(由西向东)重庆路→云南路→西南大道。2.驿马。
东至云南路,南至(由东向西)重庆路→西藏路→北海大道,西至海城区边界,北至海边。
2.因各片区生源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市招生考试院可能会对各学校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6月20日前,海城区公办小学组织本校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家长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操作指南视频,指导家长了解招生系统各项功能,告知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及填报材料要求,完成本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名材料摸底调查。家长进行线上报名期间,海城区公办小学要设立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安排专人现场指导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录入。
海城区户口和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家长于6月25日—7月2日(每日8:00-22:00,其他时间为系统运维时间)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可直接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选择“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根据提示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
不在海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家长可于7月2日—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到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大厅进行线下报名。线下报名时要填写报名申请表,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银海区教育局报名成功(有招生系统报名办件编号)且属于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
报名参与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市第十一中学、市第十三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电脑随机抽签
所需提交的材料1.户口簿。如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学生出生证明。2.居住证明。(1)海城区户口学生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缴纳至
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水电费缴款凭证。(2)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的参与电脑随机抽签的学生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学生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一方持有的由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口属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
③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租房合同(需附上缴纳至2025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房屋完税票据)。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务工证明(可为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学生父母一方的注册地在海城区至
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②学生父母一方在海城区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需附上
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海城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凭证)。4.非海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籍号、是否应届小学毕业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六
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与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相结合、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等三种录取办法。(一)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的录取办法
1.海城区户口学生根据“学生与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住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已购房产但未正式交付使用或未实际入住的不符合“三一致”原则),按学校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如户口住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不一致时,相对就近分配入学。
2.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海城区户口学生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各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二)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与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完成海城区户口学生的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录取后
学校仍有空缺学位的,对已在网上报名且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非招生范围的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抽签,确定为拟录取对象,拟录取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即正式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市招生考试院或银海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即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对象。2.电脑随机抽签录取。报名结束后,经学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如果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
3.在招生期间,招生学校将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档案退回市招生考试院,并取消该学生在该校的录取资格,由市招生考试院或所属辖区教育局另行分配。每个适龄学生的身份证只能报名一次,如学生和其法定监护人不遵守“限报一所
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4.违反招生规定的初中学生,取消该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公开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市招生考试院和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自2018年起,实行同一个户口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即同一个户口地址,五年内只能有一名学生享受按招生范围分配到同一所学校入学的机会(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银海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提交市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报名。具有银海区户口属银海区第七小学招生范围的原住居民在银海区第七小学实际就读不满六年的应届毕业班学生由银海区教育局就近分配。(二)具备以下四类条件的学生为正读生:
北海市第十中学的具有银海区户口属银海区第七小学招生范围的原住居民在银海区第七小学实际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五)电脑随机抽签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北海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其他招生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
(六)符合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如军人、优秀人才等)可于报名前到北海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或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海市工信局、北海市科技局、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对口科室咨询具体事宜。
为做好我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
北海市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二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国发高级中学、民附高级中学、行知高级中学、东方外国语中学、博文高级中学、德源高级中学、银滩中学、南康中学。
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北海市卫生学校、北海市启航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北海市华演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北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北海市培正数字职业技术学校、合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录取依据。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考生。(二)组织实施
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市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市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三)招生计划类型普通高中招生分统招生、定向生、建档立卡脱贫户、特长生等四
50%定向分配到市直及辖区的各初中学校,从定向学校具有定向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新生的计划。定向生计划面向以下考生招生:
指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从各公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招生名额,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考生的计划。建档立卡脱贫户计划只面向具有建档立卡脱贫户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招生。
特长生分体育类特长生和艺术类特长生。经批准同意实行特长生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办学特色,从年度招生总计划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招收在艺术、体育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学生。
自治区星级特色高中特长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自治区星级特色高中立项建设学校特长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其他类普通高中特长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2.享受示范性普通高中政策学校:北海二中(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3.一般普通高中:除上述7所学校外的其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
①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②物理、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查以及生物、地理学科成绩合格。(2)成绩要求
定向生和建档立卡脱贫户计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须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级);
和特长项目专业测试。市教育局划定市辖区统一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最低
总成绩等级为B+等级,其他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录取最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统一考试招生统一考试招生包括定向生计划、建档立卡脱贫户计划、统招生计划3种招生计划类型的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1)成绩排序规则考生的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都以等级形式呈现。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等级比例依次为A+等级占8%,A等级占22%,B+等级占12%,B等级占10%,C+等级占16%,C等级占16%,D等级占13%,E等级占3%。普通高中录取时,考生成绩按以下规则排序:①
②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等科目的书面考试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也相同,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③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各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量也相同的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等级,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④如果用上述方法仍无法区分时,可用考生的原始总分进行比较,择优录取。(2)录取办法①定向生计划招生。具备定向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定向分配到本校的招生计划结合本人意愿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成绩排序规则按招生计划数从该初中学校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因定向学校考生成绩达不到要求或其他原因没有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调整为该招生学校的统招生计划,面向全体考生招生
民办学校考生作为一个整体共享定向生计划,不直接分配到校。定向生计划名额分配详见今年另行印发的分类计划表。②
②在原就读初中学校填报。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计算机网络教室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的网站()进行填报。
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特长生、定向生、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分别由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和辖区教育局教育股组织高中等职业学校具体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具体报名方式和录取办法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非军人)子女给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加3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2.
(1)公安英模(指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2)户籍在广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4.具有北海市涠洲镇户口,在涠洲镇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完整学籍的考生给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加1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2)市直公办初中学校考生、青少年艺术团成员的定向生资格根据本办法确认,所在学校审核。(3)民办初中学校考生的定向生资格根据本办法确认,所在辖区主管教育局审核。
且初中阶段自初一年级起至今连续三年均在录取学校实际就读,在报名结束前,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可变更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B.家庭房产在就读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内(以初一入学当年划定的范围为准)。
(2)民办学校在校生具有现就读学校的初中阶段正式学籍,且初中阶段自初一入学起至今连续三年均在市辖区民办学校实际就读(学籍与实际就读一致)的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可以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具有定向生资格,由所在学校审核确认。
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凭本人户口簿和家庭《扶贫手册》向报名点申请,各报名点初核并在报名系统勾选相关标志,市招生考试院将报名系统的申请名单汇总报市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复核。(四)招生管理规定
1.每位考生当年只有一次录取机会,经招生学校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流动转录到其他学校。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在辖区外学校就读、返回市辖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如在市辖区参加招生录取,必须放弃在原就读地参加高中录取。2.经招生学校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当年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4.非广西户籍或户籍从外省迁入广西的考生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后,须符合广西有关高考政策方可在广西高考。此类考生报读我市普通高中前,须提前了解广西高考政策,慎重选择。
学生接到招生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后,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凡是未按时到校注册的,视为学生监护人主动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工作,按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入学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招生工作负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
1.高中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ballbet贝博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严禁公办高中招收复读生。
3.初中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和信息。要认真做好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来操作执行。如发现有严重违反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2025年市辖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有体育、艺术特长并有意报读普通高中学校
特长生的学生。其中,参加体育类特长生招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一)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资格;(二)参加全国比赛获得集体前八名或个人前八名;
初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获得集体前三名或个人前三名。三、考试方式和时间(一)特长生招生考试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素质教育科统一组织实施。(二)考试安排在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进行,于7月上旬前完成。
1.体育类共设置7个专业项目,分别为:(1)田径(必考两项:100米,立定跳远。选考一项: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任选一项);(2)篮球;(3)足球;(4)排球;(5)羽毛球;(6)乒乓球;(7)游泳(自由泳、蛙泳、蝶泳、仰泳任选一项)。每位考生仅能报考一个专业项目。2.艺术类共设置6个专业项目,分别为:(1)播音主持;(2)绘画;(3)声乐;(4)器乐;(5)书法;(6)舞蹈。每位考生仅能报考一个专业项目。(二)专业项目设置原则
1.自治区教育厅命名的自治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项目。2.自治区教育厅命名的自治区级体育特色示范学校的项目。3.北海市高中特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的特色项目。
特长生招生分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和艺术类特长生招生。经批准同意实行特长生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同时兼顾高中教育与高校招生的专业衔接,参照特长类专业项目及专业设置原则,合理设置招生专业(项目),专业(项目)设置原则上三年不变
,对招收的特长生单独编班,进行系统培养。六、录取办法参加特长生招生的考生按要求在中考报名系统进行专业测试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特长项目专业测试。市教育局划定市辖区统一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最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为B+等级,其他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录取最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为C+等级。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特长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方可参加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录取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家长会等方式,向广大家长和初中毕业生宣传、解读特长生招生政策。招生期间,各招生学校要畅通政策宣传和咨询渠道,安排专门招生工作人员负责接听来电、接待来访考生家长,积极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服务。招生工作人员要熟知本校的招生办法、招生政策、专业特色、教学管理等相关内容,解释招生政策要客观严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做各种政策规定之外的承诺。(二)加强专业项目考试的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1.要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和考试要求开展特长类专业项目考试,不得擅自降低考试要求和变更评分细则。2.规范特长类专业项目考试的管理。建立特长生专业项目考试考官库;加强对考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签订考试工作廉政承诺书。考试安排在有视频监控的场地进行,考试过程做到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考试过程透明公开、公正公平。考试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评分记录原始资料等须保留到当年年底。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官方渠道,提前公布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考试项目及考评标准;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各专业项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要求贯彻落实有关传染病防控的相关要求,采取科学的防控措施,做好特长类专业项目考试的组织工作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持室内考试场地通风换气,配备充足的各类防控传染病物资。做好考官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对患传染病或有发热、皮疹等疑似传染病症状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应科学研判,及时处置,对研判后具备考试条件且有意愿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合理安排考试。
的纪律监督,确保“阳光招生”特长生招生工作是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招生办法要求组织、实施招生;要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